术语 | 说明 |
ICP备案 |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即所有对中国内地提供服务的网站都必须先进行ICP备案,才可开通网站服务。 |
ICP备案号 | ICP备案号在备案成功后由通信管理局下发,通信管理局会给备案主体分配主体备案号,同时也会给此次备案的网站分配网站备案号。 |
备案服务号 | 备案服务码是用于在新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备案信息时,关联备案主体的服务编号,用于验证是否为新网产品。 |
| 申请备案服务码需购买满足新网备案要求的云虚拟主机,云服务器、建站产品和企业邮箱产品。 |
接入商 | 提供托管网站的服务器并协助您办理备案。 |
主体 | 办理备案的个人或单位。 |
首次备案 | 主体和域名从未办理过备案,在开通网站访问前,需要通过新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完成首次备案。 |
接入备案 | 网站已通过其他服务商取得ICP备案号,现改为使用新网服务器来托管网站,则需要在新网接入备案。 |
新增网站 | 新增网站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主体已在其他服务商处备案成功,现购买了新网服务器且需要备案新的网站域名,需在新网进行新增备案(原备案不在新网)。 主体已在新网成功备案,现有新的网站托管到新网服务器上,需要在新网进行新增网站(原备案在新网)。 |
变更备案 | 网站已经在新网取得备案号,后续备案主体或网站信息发生变更,需及时在新网变更主体或变更网站,更新您的备案信息。 |
备案找回 | 2021年以前在新网老备案平台已经备案成功,且之后未将备案接入其他服务商,需要新注册备案账号找回原备案信息。 |
取消接入 | 删除新网ICP代备案管理系统与网站备案信息的关联。取消接入后新网将不再是您的接入服务商,且域名无法指向新网中国内地的服务器继续访问,但您在工信部的备案号仍然存在。 |
注销备案 | 如果不再继续使用已备案成功的主体或网站,需注销其备案信息。 |
授权书 |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网站APP负责人,签署授权书。 |
承诺书 | 主体为单位且经营范围涉及投资、医疗器械、出版、危险化学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但网站内容不涉及,需要上传承诺书。 |
前置审批 | 主体为单位且经营范围涉及投资、医疗器械、出版、危险化学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且网站内容涉及,需要提前去前置审批办理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