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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起诉抖音索赔500万:神仙打架,源于商标侵权

  • 作者:sdfcsd
  • 来源:互联网
  • 浏览:100
  • 2020-06-29 16:58:02

“快抖之争”上演了数年,到今天,双方仍各自占据着短视频的半壁江山,市场格局始终难有定论。

“快抖之争”上演了数年,到今天,双方仍各自占据着短视频的半壁江山,市场格局始终难有定论。
就在最近,5月12日,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披露,快手开发及运营主体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快手公司)将抖音开发及运营主体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微视公司)诉至海淀法院,要求其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并索赔500万元。
因认为在第三方应用商店“360手机助手”中搜索“快手”二字,置顶搜索结果为“抖音短视频”,点击该搜索结果即可完成“抖音短视频”应用程序的安装及正常使用。快手公司认为,微视公司利用了其巨资推广运营产品的契机以及“快手”商标知名度,对自身产品进行推广宣传,且因双方产品功能高度相似,使得快手公司提供的产品与其注册商标之间的特定联系被削弱,损害了快手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构成商标侵权。
同时,微视公司的行为增加了“抖音”产品获取用户的机会,减少了“快手”的用户数量,损害了其合法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目前,北京海淀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快手向抖音索赔500万
消息一出,#快手向抖音索赔500万#的话题便冲上微博热搜,截至昨日上午10:40,该话题阅读量达1.6亿。两大短视频巨头的正面碰撞,引起了网友及业界的广泛关注,不少网友在相关新闻微博下参与互动,表示“支持维权”。
 
5月13日,针对快手诉抖音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抖音方面向媒体回应称,尚未收到法院通知,具体情况还在了解中。
抖音方面同时表示,2020年初,抖音方面发现快手在百度、小米应用商店等平台推广中多次使用今日头条等相关产品品牌为快手产品导流。在相关应用商店以“头条”“剪映下载”等作为关键词搜索,出现的结果均为快手下载链接,且下载链接使用了今日头条的商标。抖音方面已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海淀法院已于3月6日立案,目前此案已经完成了证据交换。
将竞品词设为竞价排名关键词
5月12日下午5点,有人在9.0.50版本的360手机助手中搜索“快手”,显示的结果抖音在最前面。
但奇怪的是,稍后几分钟,在360手机助手里搜索“抖音”,搜索结果第一位的却也并非抖音,而是一款名为“陌声”的陌生人交友APP,名称右侧显示有“推广”标识。
因此,此案类似于将竞品词设为竞价排名关键词的不正当竞争案件。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刚刚就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一鸣公司)起诉秦皇岛兴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秦皇岛兴丰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秦皇岛兴丰公司通过设置百度搜索关键词的方式,将搜索“一鸣真鲜奶吧”关键词的相关公众引流至名为“一鸣鲜奶吧加盟多少钱”的链接,并向被引流的相关公众推广“奶牛侠”项目。
法院认为,这客观上减少了原本属于一鸣公司的商业机会,也容易使得相关公众误认为“奶牛侠”项目与一鸣公司之间存在关联。
也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在短视频用户群体中,抖音与快手的认知度都较高,因此法院如何认定上述行为在多大程度上会误导用户值得关注。
视频巨头交锋源于商标
虽然目前这场关于抖音和快手之间的商标侵权纠纷一案还在审理中,但两大短视频巨头在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争战已然打响!身为旁观者的我们,在这场正面交锋中又再次体会到了注册商标的重要性。
一枚小小的商标,经过注册,在“品牌威望”的时代下,将会成为击退竞争对手擅自侵犯品牌谋取私利的“利器”,同时也会是打击他人各种“傍名牌、搭便车、蹭热度”行为的有力武器。
本案的案由主要是不正当竞争构成的侵权。而不正当竞争法是指制止经营者采用欺骗、胁迫、利诱以及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商业道德和交易秩序的法律制度。其本质是,经营者公平竞争,将交易选择权交给用户。如果经营者采取相关手段剥夺了用户的选择权,也就剥夺了其他经营者与用户的交易机会,构成不正当竞争。
因此,企业只拿到商标注册证还远远不够,商标确权后才是一个品牌良好发展的开始,企业还应当建立有效的监测制度和使用制度,防止品牌被搭便车、被弱化、被滥用;新网建议,专业的事当然要找专业人办,最好是找正规专业的代理机构助力企业做好品牌的维护,规划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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