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退换发票
增值税普通纸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退换发票流程:
1)客户已申请发票已开具
退换票业务需要您将发票与加盖公章的拒收证明一同回寄我司(不接收到付件),我司收到您的回件后会为您作废/冲红发票,重新开具发票
后并邮寄给您。(重新邮寄的发票需要到付邮费)
开票点是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总部开票的回寄信息如下: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地盛西路1号数码庄园B2座2层
收件人:魏鑫
电 话:010-87127540
开票点是上海分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开票的回寄信息如下: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恒生科技园1号楼3楼
收件人:新网
电话:18637989986
【注1】:如您需要退换未经认证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您确保发票仍在180天(自开票之日算起)抵扣期内,且发票处理需要向税务局申
请,故需要您在距到期日前7个工作日内退回,否则将视同为无效发票,不予受理。
【注2】:如您需要退换已经认证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您主管税务局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注3】:拒收证明无统一模板,建议使用以下样本并加盖贵司(务必与蓝字发票的公司抬头一致)公章:
注:如果拒收原因填写错误,会影响您的换票及退款时间。
2)客户已申请发票未开具
联系客服邮件告知财务删除已申请发票订单流水。(删除后客户可重新申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