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恶意注册百度域名判赔80万,如何判定恶意抢注

分类:域名资讯 编辑:虚机世界 浏览量:316
2021-01-20 17:15:45
2021年1月12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就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百度公司”)与陈某侵害商标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二审判决,二审维持一审80万元判赔。
一起来看看案件回顾——
2017年,百度公司推出“简单搜索”App,该软件是具有多项人工智能能力的且拥有语音和图像识别内核的移动搜索产品,经面世后,就已产生较大的市场影响力。
2019年2月19日,陈某利用域名注册服务商,申请注册baidu.mx域名,并搭建以“简单搜索”作为名称的网站,主要向用户提供搜索服务。
2019年4月10日,百度公司向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提出仲裁请求,4月24日WIPO正式启动仲裁程序,6月9日WIPO作出《域名仲裁裁决书》,将baidu.mx域名移交百度公司。2020年3月16日,百度公司向被告陈某居住地辖区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陈某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请求判令被告在法治日报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
2021年1月12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80万元判赔。
域名抢注对于域名圈的朋友们来说应该很熟悉,域名抢注有域名投资和恶意抢注之分。按规定,只要确定了是恶意注册域名的,那么就将要受到相对应的惩罚。会不会被认定为恶意注册域名,首先得从认定恶意注册域名的几个条件确定。
被告的行为被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
  (一)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
  (二)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三)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
  (五)具有其他恶意情形的。
  被告举证证明在纠纷发生前其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且能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区别,或者具有其他情形足以证明其不具有恶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认定被告具有恶意。
当然,在具体案件中,评判是否恶意抢注也需要种种调查和评审,并不能一概而论。
以上是关于“如何认定恶意注册域名“的全部介绍了。想要不被恶意抢注,现在就通过新网注册来保护您的品牌域名吧:http://www.xinnet.com/domain/domain.html


声明: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也不承认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社区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发

送邮件至:operations@xinnet.com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本站原创内容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转载时

需注明出处:新网idc知识百科

免费咨询获取折扣

Loading